第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我校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考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1.面试
面试包括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1)面试时间
2019年12月1日(星期日)9点开始
(2)面试地点
锦州医科大学第八教学楼 8302教室
2.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常识、语言表达、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和专业知识测试(管理学基础、马克思主义理论)两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两科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考试时间
2019年12月1日(周日)
科目一:综合能力测试13:30—15:00;
科目二:专业知识测试15:15—16:45。
(2)考试地点
锦州医科大学校本部第八教学楼
(五)体检
总成绩合格者根据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
(六)考察
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审核无误后在锦州医科大学首页人才招聘栏和锦州医科大学人事处人才招聘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拟聘用工作人员按《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制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务合同期限内。校部岗位由学校或者学校所属独立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招聘待遇
(一)工资与同岗位编制内职工“同工同酬”。
(二)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与学校编制内职工相同的法定假期。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纪律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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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9年11月21日
原标题: 锦州医科大学2019年辅导员紧缺岗位同工同酬人员(硕士层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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