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许昌市建安区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打印的网上报名表、本人求职简历各1份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任职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交验原件。小二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4张。
2.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地点:许昌新区实验学校院内(原教体局楼一楼)
4.本次招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确认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当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时,经建安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后,可增加考试环节。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面试形式以面试通知为准)。
总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专业展示成绩)×50%。
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的确定,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标准,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组具体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建安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进行岗前培训。
(五)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到学校任教前进行岗前培训。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新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4.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建安区教体系统以外的单位调动。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招聘教师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的;报名材料和人事档案存在相关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许昌市建安区补充考核招聘教师工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招教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电话:。
3.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通过建安区人民政府网和“建安区教育”微信平台发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如有疑问可在建安教育微信平台留言咨询,联系电话:,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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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4日
原标题:许昌市建安区2019年补充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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