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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9-09-03 13:33:33|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结合教育部工作安排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河南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河南省内2015年(含)前入学且2019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条件,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河南省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第二、三类社会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需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二、认定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河南省的中国公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下半年开展:

(一)2019年上半年共开展两次认定工作

1.面向社会人员认定

⑴网上申报时间:4月22日-6月17日(6月1-6日网站关闭),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⑵体检、现场确认、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于7月25日前完成。请申请人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通知。

2.面向应届师范生认定

2019年全省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所在院校负责集体报送申请人材料,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审核认定。

⑴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设定为4月22日至5月24日,各认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设置具体网报时间,但网报时间不能少于7个工作日。

5月21日—5月24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要求,集中将相关院校提交的材料报送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⑵5月27日至5月31日,申请人向本校相关部门递交现场确认材料:

⑶审查认定阶段(6月3日至6月28日)

6月3日至6月6日,有关院校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

6月10日至6月28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查,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有关院校。

⑷领取教师资格证书(7月1日至7月25日)

有关院校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持有效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等)及时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二)2019年下半年开展一次面向社会人员认定工作

⑴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9月30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日的7:00—24:00开放)。

⑵体检、现场确认、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于11月30日前完成。请申请人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通知。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

(一)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3.申请人招生录取审批表、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等材料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供;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二)社会申请人提交如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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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hp8783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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