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教育局等部门惠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惠政办字[2016]58号)文件要求,按照《惠民县中小学教师跨学区公开竞争交流轮岗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惠教发〔2018〕18号)文件规定,制定2019年惠民县中小学教师跨学区公开竞争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惠民县中小学教师跨学区公开竞争交流轮岗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流轮岗岗位
根据各学区提报的交流轮岗计划及学校教师学科结构、缺编情况制定岗位需求计划,详见《2019年惠民县教育系统跨学区交流轮岗岗位表》(具体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惠民县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儿园)在编教师。
2.参加工作时间三年以上(2016年招聘的在编教师可以报考)。在本学区内参加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原则上3年及以上。
3.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相应学段要求的学历,具备相应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6.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长期(5年及以上)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允许以任教学科报考,由学校提供任教学科证明。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不得参加交流轮岗考试
(1)近三年内有未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情形的;
(2)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或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尚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4)现任教学校不同意交流的。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9:00-8月22日18:00。
报名地点: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教体局南楼405室)
报名须交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镇、街道学校报考教师由学区开具同意报考证明)(具体见附件2);
2.《2019年惠民县中小学教师跨学区公开竞争交流轮岗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具体见附件3);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四张。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