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试。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 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4.岗位表B中1号岗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第一名的以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申请教师岗位的还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应聘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或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
联系人:毕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
联系人:张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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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8月16日
原标题: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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