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区招聘办具体负责。区招聘办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将在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区招聘办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区招聘办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使用。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附件),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办理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区招聘办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9:00至8月20日17:00。
2.截止2019年8月19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7:00期间登录“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23日9:00至 25日8:00登陆“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1.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科目:《教育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对象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区招聘办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需递补资格复审的职位,在递补复审期内依次递补。区招聘办一天内三次电话均无法联系的复审递补人员,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在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区招聘办另行组织笔试考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体检时可采取当场复查方式进行复查的项目当场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不能当场复查的,考生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复查结论由复查医生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拒签的,视为放弃资格,有复查情况的以复查结论作为最终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详见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对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由区招聘办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2. 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3.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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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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