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招聘计划数和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2、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其中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及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予以注明)后,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按全省全市统一要求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2、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采取讲课、说课、才艺特长展示、运动技能测试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或者主动弃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成绩权重
(一)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中的教育教学专业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再加试专业知识。
七、体检、考核
分学科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二)考核
1、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八、审批聘用
(一)县制定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二)具体岗位确定后,先进行公示再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聘用通知下达后,新录用教师必须在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岗。新录用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
(三)公开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统一使用事业编制,与本年度招录的新机制教师实行统一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政工股
县人社局事业管理股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原标题:2019年黄冈市蕲春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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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蕲春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蕲春县教育局
2019年3月27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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