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由各储备人才使用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或考核通知书)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由各储备人才使用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七)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由各储备人才使用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上报市人社局(其中拟聘的储备人才先报市人才储备中心汇总后上报)审核同意后,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储备人才与市人才储备中心、使用单位签订三方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各相关单位应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鹏周
原标题:2019年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及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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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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