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教学试讲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与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所学专业、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江苏师范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联系人:常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
联系人: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cn
举报电话:(02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
原标题:江苏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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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
2018年12月14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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