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拟面向全校正式在编教职工招聘干部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及职数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正科级(副科级)岗位:1人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人员:1人
二、岗位要求
(一)科级干部基本任职条件须符合《兰州大学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校党委发〔2017〕53号)有关规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2.性格开朗,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精神风貌,工作积极主动,能独立开展工作;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及沟通协调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
5.中共正式党员。
(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未受党纪、刑事或行政处分。
2.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2周岁。
3.中共正式党员。
三、工作流程
申报者填写《兰州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干部招聘申报表》并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8年12月30日前交至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523办公室,电子版发至:。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统一组织面试答辩。汇报时间为10分钟,主要陈述本人近年来的工作业绩,对申报岗位的认识及未来工作思考等内容。
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赵海军
联系电话:
原标题:兰州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干部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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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8年12月14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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