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方式为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相结合。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试考核。考核由学院领导、用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能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考试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专业能力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根据岗位性质采取相应方式,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答辩等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总分为100分。
考试考核总成绩(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60分为合格标准,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生各科成绩及进入体检人选于考试考核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公布。
(3)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总成绩不低于60分),分别按各招聘岗位和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特别说明: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特别优秀又是学校急需的岗位,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受招聘计划岗位的限制,由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确定为体检人员。
5.体检
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后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的情况确定拟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根据情况递补,考察以后的环节不再递补。
7.公示
考核成绩等事宜可登陆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进行公示。
(五)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与在编在岗教师同工同酬待遇,享有法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人事代理人员与学校编制不直接挂钩,在编制和政策许可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参加我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得事业编制。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要求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本简章由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我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人事代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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