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和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不指定复习用书。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内容为试教、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知识问答。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思维能力、教育理念、业务素养、专业技能水平、教学能力等。
应聘岗位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知识问答占综合成绩的20%。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省二幼)
(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局机关纪委)
原标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二幼儿院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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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1月2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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