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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7人公告(第二次)进入阅读模式

2018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7人公告(第二次)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8-11-26 15:37:36| 来源: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指定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开展考察环节工作,由学院与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取得联系,通过函调或实地考察形式,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明材料》。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1周。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回避制度进行复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由学院人事处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或者违反回避制度原则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学院按规定在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用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津人社局发[2017] 3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并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九、聘用待遇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领导、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涉及考生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学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巍

学院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联系人:王震

主管部门监督邮箱: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主管部门监督联系人:陈子政

原标题: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1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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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3)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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