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总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布。
1.笔试
(1)笔试试卷由专家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指定复习材料,内容为教育相关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蒙授”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应聘“汉授”岗位和“蒙授汉语文”岗位的人员,笔试须用汉文作答。对笔试中出现两种以上文字或不按规定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
(3)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经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定向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该岗位的招录名额调整到相应的普通岗位。
2.政策加分
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2.5分。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公布。
3.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
(3)面试按学科分组进行。考生进入备课室后给定说课、讲课内容,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间2分钟,讲课时间6分钟。
(4)应聘“蒙授”岗位,面试须用蒙古语作答;应聘“汉授”岗位和“蒙授汉语文”岗位,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总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单位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或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如在录取末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
5.公布成绩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由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报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