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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武汉市某省级示范高中招聘高中数学教师2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8湖北武汉市某省级示范高中招聘高中数学教师2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8-11-10 10:44:31| 来源:武汉人才网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数学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师德高尚,团队协作能力强,教育理念先进;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专业对口;

2、教学基本功扎实,会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相关教学和操作;

3、取得与应聘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有1年以上高中教学经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福利

录用后按相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提供早中餐、工会福利、生日祝贺、观看电影、免费体检及节日慰问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四、应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下午14:00将《个人简历》(见附件1)及《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 ,邮件标题注明:“高中数学教师+姓名”。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咨询电话:罗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原标题:武汉市某省级示范高中招聘高中数学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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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9日

原文链接:

(责任编辑:jz11)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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