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精神和我院工作需求,落实好《海南“聚四方之才”招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官网发布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8年11月6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注明应聘岗位)。应聘者填写《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扫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6日16时起至2018年11月15日16时。
3.报名邮箱:
4.咨询电话:0898—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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