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笔试。分值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由河南省粮食局委托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组织。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教师(校医)岗位相关的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站公示。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应试人员。复审时,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试人员填报报名表的信息及相关材料,对应试人员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等原件进行核对。在职应试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不参加复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校医岗位面试采用答辩方式。面试前确认入围面试人员,若入围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的,依据笔试成绩从最高分递补。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若能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整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及时在学校网站发布。
答辩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效果、综合素质等。
面试在河南省粮食局监督指导下,由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聘用期内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报考其他单位招聘。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南省粮食局人事教育处
原标题: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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