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我校将于11月赴高校公开招聘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三)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留学归国研究生;
(四)“双一流”建设高校(详见附件2)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方可报名;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留学归国研究生,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三)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四)奖学金及其他要求: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者二等奖学金2次。
2.“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者三等奖学金2次。
(五)专业素养优秀,对招聘单位提供的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现场解读、分析能力,能高质量完成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现场专业素养考核;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招聘岗位情况具体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9日-11月10日,每天8:30—17:00
2019年11月11日8:30—11:00
2.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紫金校区(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78号)综合楼,具体详见安排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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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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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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