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学科所要求的证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小学教师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按四舍五入计入成绩。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不占用本次招聘名额。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家组具体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网上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察。
(六)递补
对本次招聘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所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岗前培训,服从统一分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统一到郏县人才交流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非在编),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无乡镇补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休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在郏县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郏县教育系统。服务期满需要调出的,须经县教体局和人社局研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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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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