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体检表请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A4纸双面打印)。请申请人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天长市中医院或天长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医院公章;
⑨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1张需贴在体检表上,1张交给认定机构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和申报学科。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以上所有证书复印件须统一采用A4纸。
3、认定机构审查
(1)审查核对申请人网上报名资料和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否完整一致,完成确认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所学专业和考试学科必须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和持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可免于测试。
4、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5、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于12月30日前带本人身份证到天长市市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一楼145、146﹚领取资格证书。
五、相关问题的说明
申请人员在申报前,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等,知悉认定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机构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员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本人承担。申请人员如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把握不准,可以电话咨询,或到受理地点咨询。咨询电话:。
六、温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2、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3、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4、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查看。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原标题:天长市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9月17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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