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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2018下半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通知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8-09-10 16:51:33|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三)认定时间

1.网上申报(9月11日至9月19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受理认定(9月20日至9月30日)

各级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并于 10月23日前完成所有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

(四)提交材料

申请人员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鉴定证明可以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鉴定;

7.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8.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人事(劳动)关系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证明材料或居住证;

9.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复印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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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sks_zjp)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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