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28日7:00—24:00。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行申报。
申请人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信息,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上传1.5寸彩色证件照的电子照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二份(A3纸正反两面4开),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逾期自误。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
(三)确认
1.确认时间全省统一:9月17日至9月28日。
2.确认地点:
①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7—58号窗口。
②市、县(区)认定机构确认地点在市县网上申报系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处查看,或者咨询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请各市县、各认定机构务必提前在系统内设定认定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3.申请人员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需要提交确认的申请材料。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规格为A3纸双面打印。准备1张1.5寸彩色证件照(与网上申报系统中同底),轻贴在一份申请表右上方,供办理证书使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③工作、户籍或居住证材料的原件(A4规格)。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A4规格)。
⑦《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体检时间为2018年8月至10月间(样表可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A4纸,样表可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⑨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10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统一行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认定机构,要按照统一时间,设置好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发放资格证书的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二)认定工作结束后,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认定机构要及时汇总本认定机构的认定人数,形成书面材料报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在线传送)。
点击查看附件: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海南省教育厅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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