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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2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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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8 11:49:20|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资格初审

1.我院于2018年9月13日开始,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未通过审核的,学院将在报名系统中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工作于2018年9月27日18时结束。

2.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国外院校毕业的专业须与公布专业相近,具体由我院协调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专家组进行认定。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为《专业科目》,满分100分。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蒙汉兼通”岗位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或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试卷计零分。

3.笔试总成绩=笔试试卷成绩+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试卷成绩上加2.5分。

4.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参加面试人员与该岗位需求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对于高层次人才和我院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5.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本人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6.笔试结束后,我院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连同笔试成绩汇总表,报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7.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报名网站上通知。

(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水平单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

1.面试工作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报名网站上通知。

2.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讲授时间为每人25分钟,回答考官问题5分钟,共计30分钟。试讲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总计30分钟。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试讲范围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候考室抽取面试序号和试讲内容,按面试序号在备考室进行90分钟的试前准备。试讲采用传统教学方式进行,不使用多媒体设备。

4.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规定,考官组由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副处级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专家共7人组成,其中3人从院内相关专业副处级或副高级以上人员中选定,其他4人聘请其他高校相关专业的副高级以上专家担任。

5.面试时,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6.应聘“蒙汉兼通”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试讲。

(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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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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