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拟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6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等详见《2018年唐山市开平区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唐山市开平区户籍;经开平区人社部门招聘,且在区公办学校在岗的劳动代理人员放宽到唐山市户籍;全日制普通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9日至2000年8月9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拟报考岗位的要求及条件(详见附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8月9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在读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方法
(一)信息发布
2018年8月9日通过唐山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在招聘过程中,成绩查询及相关通知事项的发布,将主要使用“唐山人才网”,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唐山市开平区人才交流中心(唐山市开平区新苑路61号)。
3.咨询电话:
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同版正面免冠彩色近照4张,交纳考务费100元。
4.准考证发放时间: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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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01-24
01-21
01-17
01-17
01-14
01-13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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