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考试。
1.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18年8月15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发放地点:晴隆县教育局政工股,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收费收据领取。
2.笔试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0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由县遴选办统计汇总,县遴选办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人员名单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在上述网站查询。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某个岗位末位名次成绩并列的,同时纳入拟聘用对象。若某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只有1人,只要其笔试成绩达到此次所有遴选岗位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及以上,则纳入拟聘用对象。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聘用的,报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拟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遴选教师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下发。遴选教师试用期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经遴选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程序行文调动。聘用人员的岗位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平考试、公开聘用制度,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如考生有违反遴选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晴隆县2018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晴隆县2018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晴隆县2018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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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2018年县城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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