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专业、毕业证明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等材料。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介绍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情况、思想政治表现等;已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社区、村委会的思想政治表现等。
考察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检
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在原报名网站进行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在阳城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才,填写《阳城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一式四份)。经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审核后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才须与引进单位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该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工作。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根据引才岗位具体要求,国家规定有职业(执业)资格准入的岗位,五年内(含试用期)须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咨询与监督
公开引进人才期间,相关信息在阳城县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报名时间、考核时间、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等。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
特别提示:本次引进人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专业名称可参照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也可参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原标题:阳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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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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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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