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选调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的,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选调岗位1:1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写作成绩高低确定;选调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参照排名靠前的考生总成绩优劣等情况决定是否核减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职业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青海民族大学官网公示7天。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学校将根据岗位需求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写作成绩递补。
(七)录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报省人社厅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报到时需携带资格复审时1-5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试用期
报到上岗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规定
(一)现为公务员身份的须征得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二)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考生学历证书中的专业要与选调计划中要求的专业一致,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
(四)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不准隐瞒应当回避的情形。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赵老师 余老师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青海民族大学网址:
网上报名邮箱:。
原标题: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选调管理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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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
2018年7月31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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