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调方式
(一)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技能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报考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2017至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统测成绩全县排名择优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察人数与考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审核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档案审核严格按照干部档案任前审核有关规定进行,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
3.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调配用资格。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经面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调配人员。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符合拟调动人员的,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县干部调配联席会议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行文见习,见习期为半年,见习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二)对拟聘用人员,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并影响调配的,取消调配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配,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配。
(三) 符合调配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岗位按照州人社通〔2016〕87号文件执行。
(四) 在本次公开考调中,因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八、纪律监督
1.考调工作全程接受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在考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考调工作的,将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咨询电话:
安龙县人社局:
安龙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安龙县纪委(监察局):
原标题:安龙县2018年公开考调教师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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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2018年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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