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农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凉山州教育局[]和凉山州农业学校]上发布)。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凉山州农业学校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全省”是指:截至2018年7月31日,户籍为四川省 (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在编在职人员( 7月31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7月31日。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凉山州农业学校(西昌市海滨中路16号)。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根据要求从凉山州教育局[]或凉山州农业学校[]上下载并填写报名信息表。
(2)填报信息。准确填写《凉山州农业学校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在简历中注明,并按要求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查后盖上鲜章,报名时交报名处。
(3)报名时报考者须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4)提供学历、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份,交2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凉山州农业学校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考试聘用资格。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凉山州教育局统一进行调整。有关情况在凉山州教育局和凉山州农业学校网站上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及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8月23日---24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凉山农校政工科领取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未缴费、领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自负。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8年8 月25日,地点:凉山州农业学校,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参加考试时,报考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凉山州农业学校网站公示。需查分的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同时携带加分材料到凉山州农业学校政工科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凉山州农业学校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结果在凉山州农业学校网上公示。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数民族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本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二)面试
面试在凉山州教育局组织下由凉山州农业学校实施。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及缴费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零分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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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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