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违纪处理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等处理。对在教师选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笔试成绩和入围名单。笔试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在萍乡人事考试网和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之后,参加体育、美术、舞蹈等科目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笔试成绩,自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其他科目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选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为1:3,6-10人的岗位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为1:2。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教学水平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采用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三)初定拟聘人员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优先原则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根据选聘名额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人员进行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标准向体检对象收取。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其选聘岗位不予递补。
(五)政审
1. 政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专业水平等情况,同时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3. 政审工作由此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核政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从区纪委(监察局)、党群工作部、财政局、教体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政审工作组,专门负责本次选聘的政审工作。
4. 拟聘人员须提供个人人事档案,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进入政审程序的考生如出现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其选聘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在区教育体育局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七)决定聘用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笔试、面试及体检、政审、公示等情况,研究决定预聘人员,经区干部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聘用。
五、录用待遇
应聘人员经区干部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聘用后,原则上安排到区内薄弱中小学任教,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与在编在岗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为合同制教师,正式聘用后原则上五年之内不得调离经开区。
六、其他
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选聘工作,选聘具体政策及规定的解释权归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报名注意事项:
2018年报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开发区2018年小学合同制教师选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好同底免冠1寸相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1页)
3.本人户口簿(户主、本人信息复印在1页)
4.本人学历证书、学历查询认证证明(即进入“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书验证”。
补充说明:(1)2008年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2)2008~2017年以后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3)2018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
6.在职在编的还需持原单位介绍信。
(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并将所有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好)
原标题: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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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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