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相加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的加试面试。面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前考生上交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它证明材料,考生的人事档案按档案转递规定转至县教育局。对不能按时上交上述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文安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招聘计划统筹安排到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新聘教师实行试用期,应聘前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办理了就业手续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正式聘用的三年之内不得转岗,五年之内不得调离教育系统。
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资格复审后、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活动的各类通知或公示内容均由文安政府网http:公告发布,不逐一通知各位考生,请及时上网查询。
五、以上内容由文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一:《文安县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二:《文安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职中教师计划》
附件三:《文安县2018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计划》
附件四:《文安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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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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