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考察、公示
(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已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财政全额和差额拨款)工作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以及仍在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内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7.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
8.截止2018年8月5日未能提供档案的。
9.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公示
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天。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区教育和科技局下文聘任,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委办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和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委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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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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