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文元学校民办报备员额制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民办报备员额制初中语文、数学、体育教师各1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要求在30周岁(198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非在编在岗教师;
(四)本科学历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在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研究生毕业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丽水市人事考试网(,告示公告栏);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丽水市文元学校行政楼三楼学校办公室(丽水经济开发区南明山街道江南路677号)。
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招聘人数3倍的,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2018年6月21至22日凭身份证到丽水市教育局一楼传达室(囿山路12号)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20%)和学科专业知识(80%);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四)面试
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官由市人力社保局抽签产生。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意向书。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民办事业报备员额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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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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