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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春季安徽颍上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二批)进入阅读模式

2018春季安徽颍上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二批)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8-06-06 12:14:23| 来源:颍上县教育网

四、相关问题的说明

1、申请人员在申报前,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等,知悉认定必备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机构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员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本人承担。申请人员如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把握不准,可以电话咨询或到受理地点咨询、确认。

2、申报我县“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在2018年6月12日--6月19日期间到颍上县协和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当日早晨,要求空腹、不饮水,并于前3日不饮酒。《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2-2)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自行收取。

3、“颍上教育资源网”将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适时发布有关认定工作时间、进度和各环节工作信息等,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关注“颍上教育资源网”公示公告栏。

五、特别提示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各位注意: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附件5)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查看。

颍上县教育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人:马千里

联系电话:

颍上协和医院联系电话:

原标题:颍上县2018年春季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点击下载>>>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样式.docx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1).doc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2-2).docx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4、教师证明.doc

5、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doc

6、2018年春季颍上县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doc

7、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docx

颍上县教育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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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1)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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