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7年12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对教育系统第二批考察合格的9名拟聘人员(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0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宝安区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宝安区教育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宝安区教育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宝安区教育局联系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宝安区教育局1号楼609室,邮编:518101,联系电话:,传真:,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7年12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公告(教育系统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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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教育系统第二批)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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