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及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紧缺、薄弱学科和山区学校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被录取的2018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10日前赴汉中市南郑区特岗办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区特岗办可视实际情况确定补录事宜,补录工作于8月20日前完成。区特岗办将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8月20日前,区人民政府根据市级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附件3),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8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样本,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附件4);8月31日前,区人民政府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须加盖区级审核章)、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4份一并上报市特岗办。
(七)集中培训。8月份,区特岗办集中安排组织新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并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开展针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培训方案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审定,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
(八)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六、政策保障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按我区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3.46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区政府承担。县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位特岗教师,使每位特岗教师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我区公办教师同等对待。特岗教师享受所在任教学校乡镇工作补贴和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区教育体育局(特岗办)代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区特岗办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市特岗办将每年抽查一次。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诚信档案库。
八、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区政府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区编办、区人社局同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九、有关要求
1、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特岗计划稳步实施。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特岗教师招聘统筹规划,日常管理和考核,将具体任务分解到校,落实到人;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结构和学历情况,进行科学集中搭配,并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负责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随时保持与任教学校的信息沟通。区编办负责做好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并对特岗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文件中规定的优惠政策。
2、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逐步解决有编难补、缺人难进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负责做好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具体开展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岗位、编制及所需学科等有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管理,及时掌握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情况,每个季度以报表形式将本季度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备案。
3、区政府要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岗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相关工作等费用
4、未尽事宜以省、市招聘特岗教师实施文件为准。
5、招聘工作相关安排以省、市、区教育部门统一发布的信息为准。
原标题:南郑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的公告
点击下载>>>
1:2018年汉中市南郑区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2:汉中市南郑区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略)
3:陕西省2018年农村特岗计划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样表,略)
4:2018年陕西省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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