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实施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报所属市(州)教育局。市(州)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6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7月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3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面试60分为合格)。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3个考点(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州教育局于7月13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4)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了解递补面试信息。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
面试时间:2018年7月15日9:00开始至结束。
面试地点:(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准考证(复审、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当日上午7:4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面试考场,参加现场抽签,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行现场抽签后进入指定的候考室等待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保持考场安静。面试结束获知面试结果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5.体检
体检时间:2018年7月18日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州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办法与第一阶段相同)。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且体检均合格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实施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须于8月10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样式见附表4)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州教育局审核无误后汇总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参加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县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州教育局发给《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取得《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该报到证进入“特岗教师”本人档案。我县“特岗教师”拟定于8月28日到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特岗计划”教师的户口和档案管理
根据《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岗教师”聘用期间,其户口统一迁至工作学校所在的县;“特岗教师”档案须迁到惠水县教育局政工科,聘用期满后不愿续聘而离开当地学校的,档案可转到其户籍所在地政府人才交流中心或移交我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七、“特岗计划”教师的聘后管理
“特岗计划”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任教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计划”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八、其他有关要求按照省、州文件执行
九、招聘考务工作、考生体检及岗前集中培训等产生的经费由县教育局县级教育经费列支。
十、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惠水县纪委、监察局:
县教育局监察室:
原标题:惠水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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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惠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xlsx
2018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docx
2018年贵州省(国家或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xls
2018年惠水特岗计划岗位招聘名额及学科按排表.doc
惠水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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