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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石阡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10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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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5 20:54:07| 来源: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即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一级目录专业,具体详见《铜仁市2018年特岗计划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对应参考目录》(附件3)。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再在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打印《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特岗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件4)。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28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5月30—31日(8:30—18:00)。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石阡县教育局。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石阡县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石阡县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市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上旬才结束,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提供毕业成绩单)、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该表所填专业必须与毕业证登记专业一致);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的《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12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8年6月3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形式和内容:试讲(教),按小学、初中、幼儿园三个学段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制定。

体检时间:2018年6月6日。县教育局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地点:石阡中医医院。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县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并征得相应特岗县同意后及时进行调剂。根据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级协调下,市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县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2018年8月2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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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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