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人员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县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我县落选的,由州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实施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本州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州的协调下,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安龙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与安龙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安龙县教育局须于6月12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13日前将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见附表4)和“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2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师训科,经州审核汇总后于6月14日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6月19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24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6月26-27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安龙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鉴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6月中旬左右结束,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2018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人员除外)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安龙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于6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师训科汇总。7月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3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 (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2个考点(地点待定,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1.5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考市(州)的相关网站及有关通知发布的面试人员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地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由安龙县教育局通知考生并进行公布,面试的具体方式由安龙县教育局确定,面试须于7月18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安龙县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办法与第一阶段相同)。体检须于7月22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按分类别(包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人员被录取后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7月27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安龙县教育局须于7月28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报州局师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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