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采取写作、片段教学以及问题答辩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考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成绩将在泉州市实验小学网站和洛江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1.写作(占总成绩的权重比30%):现场随机抽取题目,90分钟现场撰写一篇教育或教学论文,不少于1500字,不得出现真实的校名、人名;
2.片段教学(占总成绩的权重比40%):现场随机抽取所报学科课题,60分钟现场撰写教案后,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片段教学;
3.问题答辩(占总成绩的权重比30%):根据涉及职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及结合实际教学而设计问题,现场随机抽取2个答辩问题,当场回答,时间不超过6分钟。
考试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及聘用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加试一场学科教师岗位技能测试,以测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结果以复检的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3.公示和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 经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考核成绩合格线上考生中按报考学校和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用),在泉州市实验小学网站和洛江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审批权限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教师需在任教学校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申报该岗位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本次考试考核选聘的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聘用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市实验小学网站和洛江区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选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邀请洛江区教育系统纪委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4.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
附件下载:
2018年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和洛江区实验小学公开考试考核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2018年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和洛江区实验小学.docx
公开考试考核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泉州市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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