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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漳州市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条件复审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2018福建漳州市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条件复审通知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8-05-18 15:06:17| 来源:漳州市教育局

根据《2018年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精神,我局拟对报考市直中小学(含中职校)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分批次进行资格复审,请以下考生(详见附件)于2018年5月22日、23日、24日(共3天)到漳州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我局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局网站。

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有效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读院校的证明材料。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

4.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齐全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015年1月以前入学的2018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就读学校出具的拟办理教师资格证明。以上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还须提供考核表(审批表)或有关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6.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辞职、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7.网络报名登记表(只提供打印件)。

8.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学科和姓名);

以上有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并加盖公章有效。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我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下载>>>

2018年漳州市直中小学(含中职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doc

原标题:关于2018年漳州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条件复审的通知

漳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zgjsks_sjj)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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