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和考核
在编公办教师的录取,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下同。);区聘教师的录取,分别按照45周岁以上与45周岁及以下代课教师的笔试成绩,按照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审查预录对象的报考条件是否符合公告规定以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实表现等情况,其中,预录对象的学历、资历及计划生育情况由区教文卫局负责审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由区综治部门负责审核,现实表现情况由考核对象所在中心学校、中学负责审核,各部门必须就审核情况提出明确意见。有考核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再按体检、考核程序进行。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文卫局牵头负责。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拟招在编公办教师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办理编内聘用手续,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拟招区聘教师由区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编外聘用手续,按规定落实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根据需要递补。
四、纪律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定向招聘咨询电话:
违纪违规举报电话:
五、其它
本公告内容或其它未尽事宜由区教文卫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托管移交代课教师定向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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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石经济技开发区定向招聘在编公办教师报名表.doc
2.黄石经济技开发区定向招聘区聘教师报名表.doc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卫局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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