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4)笔试考核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笔试成绩将在常州高新区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5)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常州高新区网站上公布。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1)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时间
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地点
考核具体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笔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常州高新区网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未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高新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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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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