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需要,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是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财政补助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天津市示范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教师9名,详见附件:《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
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教工作;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天津市户籍(不含临时性质和挂靠性质的集体户口);
6.应为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7.专业应为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教育学、心理学、中文(汉语言文学)或英语专业,对于第二学位为以上专业的人员,须同时取得以上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
8.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2年5月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7日以后出生);
9.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10.具有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或取得相应合格分数;
11.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需持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12.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生从2018年5月7日9:00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北方人才网站: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费用45元/科·人)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日9:00至2018年5月20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18年5月16日9:00至2018年5月21日17:00结束。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考试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8年5月24日9:00至2018年5月2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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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8日 -24日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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