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体检、考察、档案
(一)面试
1.笔试结束后,宣威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人数为1人的,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人数为2人的,以2: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人数为3人的,以3: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人数为4人的,以4: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保留整数,小数点后面的位数全部舍去。面试按《宣威市2018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面试方案》
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请示曲靖市教育局、省教育厅。
面试前,须对拟确定为面试考生的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资格复审地点:宣威市教育局。
3.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证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验原件,本人书写的现实表现及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司法处罚的书面保证,已婚考生还需提交县级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专科学历考生须提交毕业学校或学院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未领到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材料,考生本人应写出书面保证于体检、考察前上交报考所需证件原件,未按承诺时间上交原件者,取消招聘资格。有就业经历的考生,需提交有效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合同)证明材料原件。
本人必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受理。未按承诺时间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资格。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2018年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宣威市教育局领取《宣威市2018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面试须知》,按《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面试。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出现空缺的面试人选,根据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面试人选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选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考官在曲靖市教育局指导下临时选派;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具体工作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参照《宣威市2018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面试方案》,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为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
(二)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在面试及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1∶1。若确定体检人选按招聘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按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优先,再并列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组织面试成绩并列者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择优确定体检人选。若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若面试人选中无递补对象,该岗位空缺。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通过云南教育网、宣威市政府门户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2.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三)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四)档案
体检合格人员须审核学籍档案,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学籍档案和应归为人事档案的材料交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不能按时上交学籍档案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档案审核不合格人员不拟聘用,不再递补。
五、聘用上岗
(一)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数和招聘总成绩、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录用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确定为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云南教育网、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满确定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宣威市教育局根据各乡(镇)学校2018年度人员、岗位变动情况确定拟聘学校,并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拟聘人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公示的拟聘学校,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结束后,填写《云南省2018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并加盖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公章,于2018年8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审定。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拟聘特岗教师即可与宣威市教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自通知之日起无故10个工作日内未到学校报到上岗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二)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宣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宣威市教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设岗学校按在职在编教师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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