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在面试及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1∶1。若确定体检人选按招聘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按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优先,再并列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组织面试成绩并列者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择优确定体检人选。若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若面试人选中无递补对象,该岗位空缺。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通过云南教育网、宣威市政府门户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2.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三)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四)档案
体检合格人员须审核学籍档案,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学籍档案和应归为人事档案的材料交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不能按时上交学籍档案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档案审核不合格人员不拟聘用,不再递补。
五、聘用上岗
(一)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数和招聘总成绩、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录用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确定为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云南教育网、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满确定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宣威市教育局根据各乡(镇)学校2018年度人员、岗位变动情况确定拟聘学校,并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拟聘人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公示的拟聘学校,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结束后,填写《云南省2018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并加盖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公章,于2018年8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审定。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拟聘特岗教师即可与宣威市教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自通知之日起无故10个工作日内未到学校报到上岗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二)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宣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宣威市教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设岗学校按在职在编教师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请考生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报名信息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填报虚假信息者,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学历性质认定。考生在应聘前请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自我查验,查验不到的考生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否则后果自负。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等各环节及其他事宜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时参与者;未按时如实提交规定的证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和档案者;填报信息与证书及档案材料不符者。
(四)考生请注意适时浏览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教育网()、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相关网站,及时了解相关招聘公告、通知、规定,掌握各招聘环节的相关要求和时限。考生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宣威市教育局。
(五)考生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通讯畅通。递补一律使用登记的联系电话通知。因停机、关机、未接听电话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宣威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负责监督。宣威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并按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方案及本次招聘的条件设置、政策咨询由宣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下载>>>>
宣威市2018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计划表
宣威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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