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递补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
(十)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但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可跨专业报考除海东市高级中学所有岗位以及小学全科教师岗位以外的其他教师岗位。
临聘教师身份证明须按统一的格式(表样见附件3)填写完整,并到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享受临聘教师加分政策的,在加分审核登记时提交;不享受临聘教师加分政策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十一)本公告所指“省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限定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
(十二)本公告所指“医改期间同工同酬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中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
以上“省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报名前还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否则不能按“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省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身份证明须按统一的格式(表样见附件4)填写完整,并到所在单位及卫生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十三)本公告所指“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十二、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人事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三)报名期间,由于考生咨询电话较多,会出现电话打不通或无人接听的现象,请考生予以谅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小学教师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海东市教育局:
医护人员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海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海东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原标题:2018年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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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东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表.xlsx
2.海东市医护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3.青海省公办中小学临聘用教师证明.doc
4.青海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同工同酬人员证明.doc
5.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docx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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