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教师队伍的素质,广泛招纳人才,提高教育水平,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的意见》要求,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省特级教师。现将本次引进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学科
共3名,学科不限。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在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在编省级特级教师。
(二)引进人员应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3.承诺在应聘学校服务10年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
6.青白江区在职在编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1日止。
(二)报名方式
本人可直接到青白江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或通过邮政快递寄送材料的方式报名。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凤凰大道便民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13楼(青白江区教育局人事科),收件人向老师,联系电话:,邮编610300。邮寄方式报名者,邮戳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
报名时应提供《青白江区2018年引进省特级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自荐书(自荐书必须详实,综合如实反映本人教育教学实际水平,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本人近五年各类荣誉证书和论文论著等复印件),近五年教学情况简介(800字)和教学成绩印证材料,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自荐书中)。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程序
1.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根据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区教育局组织各学科专家对自荐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人员由区教育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
3.现场验证
复审通过人员,按照区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到青白江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在自荐书中提供的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论文、论著发表刊物的原件(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资格原件校验确认后当场领取《考核通知书》。逾期未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4.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试讲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50分,现场答辩占50分。总成绩将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凡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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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8日 -24日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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