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从农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中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公立学校(含幼儿园,下同)任教有关工作,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学校学科及名额
选调学校学科及名额在报考前另行公布。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县内农村学校(幼儿园)公办教师(含在城区跟班任教教师)。
(二)中小学报考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对口或相近,或近两年来所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同,其中音、体、美、计、特教学科须为本专业毕业。
2.参加招考的教师教龄须满三年且在县内任教达两学年以上,即2015年下学期(含)以前开始任教,且近两年内未离开过本县教育教学岗位(经组织批准的除外)。
3.报考小学(含特教学校)的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2014年以来一直在小学任教,或在九年一贯制学校中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为小学系列;其中2010年后入职的中心小学教师须有一年在村小实际任教经历(中心小学安排进行流动教学的视为在村小任教经历)。
4.报考中学的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石城中学在核定总量内所需教师优先从引进的研究生及外地高中教师、县内一本生及省级师范院校二本以上教育专业毕业生中解决;如不足,在中学选调考试人员中择优选调专业对口教师(需第一学历为二本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选调到赣源中学任教的,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幼儿园报考条件
在农村幼儿园任教满两学年的幼儿教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有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3.原定向分配到边远山区任教未到合同年限的。
4.服务期未满的特岗生。
三、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4日—7月5日,截止到2018年7月5日16︰00时,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
县教育局一楼。
3.有关要求
(1)报名时须交验报考证明、报考信息表及准考证(报名前各自从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石城教育网或石城教育管理公共报务平台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内容齐全真实)、身份证、毕业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加分条件者,报名时需提交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分公示后提供的所有证件一律无效。
(3)所有教师报名时必须书面承诺所报考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如无空额时愿意高职低聘。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笔试
由县统一组织,为闭卷形式。
1.笔试地点
县琴江中心小学。
2.笔试时间
2018年7月7日上午8:20—10:20所报专业文化考试;10:40—12:00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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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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