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8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实验小学是教委唯一一所直属小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坐落在和平区柳州路28号。随着近年来学校办学发展的需要和对教师队伍专业化的要求,我们欢迎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天津市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努力把我校建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品牌学校。
实验小学是全国首批“现代化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天津市素质教育示范校、天津市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示范校、;天津市文明校园, 天津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8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8年拟招聘音乐教师1名,信息教师1名,科学教师1名,心理教师1名,会计1名
见文末附表:2018年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见《2018年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持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7.须具有天津市户籍, 集体户口除外 ;
8.英语达到与学历相当的水平,有较强的英语口语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2018年毕业生(报考会计人员除外);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表《2018年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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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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